老鼠?
没有尾巴的老鼠!
瞅着自己发呆的老鼠!
轻度昏迷中的王云凯,被一阵激烈的枪声惊醒。
他提气凝神,仔细的辨别了枪声的方向和走势:
枪声来自门岗的方向,是密集的步枪声音,由近处向远方延伸。
后来,枪声变得稀疏零星,到完全停止。
吁......
躺在厕所地面上的王云凯长吁了一口气:王军营冲出去了!
此时的王云凯,耳边仿佛响起了李高赛的老歌:
“而我枪出如龙,乾坤撼动,一啸破苍穹!”
这家伙虽然是个骗子,可这首歌唱的可真是荡气回肠,豪气干云。
自己一拳击毙助纣为虐,害人无数的李助州,也真是荡气回肠,大快人心!
这首歌真是应景之作!
此时的王云凯才抬头看向自己的周围,两具保安的尸体叠加在一起,自己仰卧在他们身边的血泊里。
李助州俯身趴在一个便池里面,已经碎成渣的脑袋,被脖颈硬挺着扎进了便池坑。
那架势,不明就里的人看见了,还以为他要把便池里面的粪便,舔的干干净净才起身。
当下,华夏有一些洋奴公知,逢洋必拜,跪舔外国所有的一切。
他们经常鼓吹本子国的工匠精神,说人家本子国干净的马桶水都可以喝。
那么,李助州这俯身舔便池的样子,让他们看见了,肯定要做2年的节目,鼓吹缅北的现代文明,渲染缅北厕所里面的粪便都可以吃。
然后,这些在华夏吃的白白胖胖,天天为减肥发愁的公知网红们,就会声泪俱下的让华夏反思:
“为什么华夏和本子国、和缅北的文明差距那么大?
为什么华夏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我不禁要问.......”
看到李助州“舔粪便”的样子,想到华夏某些公知、网红的嘴脸,王云凯不禁哑然失笑。
可也就在他看着李助州尸体发笑的时候,忽然感到李助州的后背上有2点亮光。
微微的亮光,绿豆大小的亮光。
王云凯揉了揉眼睛,看到一只老鼠正蹲在李助州的尸体上好奇的望着他。
没错,是好奇的望着王云凯,它的鼠目寸光里全是好奇。
自从结识了茄子把以后,他知道,老鼠是智商很高,很有灵性的动物,它们能通晓人类社会发生的一切,而人类对此却浑然不知。
这缅北的人普遍矮瘦,但缅北的这只老鼠却显得十分的粗壮,大约2个大土豆的身量,看起来显得十分彪悍。
它的毛色灰黑,和李助州黑色的保安制服融为一体,所以,王云凯半天才发现它。
王云凯看着它也十分的好奇:
它来这里干什么?
缅北的老鼠吃人肉。
这是在他们偷渡之前,在丽瑞市的一家宾馆里面,茄子把“逮住了”一只从缅北跑过来偷食的老鼠,从它的讲述中知道。
缅北的老鼠吃人肉,那是因为缅北的电诈园里有很多的偷渡者,最终被电诈老板榨尽身上的血汗以后,抛尸异国他乡的荒山野岭。
那些无人认领的尸体,就成了这些贫瘠地区老鼠们的美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