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觉醒来,已经是上午八点多了,随便糊弄点早饭填饱肚子,林扬变得无所事事起来。
按照之前的行程计划安排,比赛结束,他们一行人就要准备回国了。
可是现在威尔公司代言的事情还需要商讨,为了防止回国之后再跑一趟,林扬还要在美国再呆几天,等把事情办好再回国。
而王峰几人因为已经没啥事了,他们这次来美国,最主要的也是陪林扬来参加比赛而已,现在比赛结束了,他们也要回去了,毕竟作为职业选手,他们的行程还是非常忙的。
所以在比赛结束,只休息了一天后,王峰和他的助理小张,随同的还有李小鹏,他们三人便一起先回国了。
现在留在美国的就只剩林扬和悦儿了。
在他们两人在美国玩了两天后,威尔公司终于给林扬发来了合同的草稿。
张林帮忙翻译,大概看了一遍,代言的合约里,不少条款还是蛮严苛的,比如说合约期限内,要代表公司出席至少几次产品发布会,比如说协助公司在大陆范围内进行品牌推广,再比如说要求林扬参加国际的各类比赛等。
对于这些条款,林扬一点都没惯着,作为代言人,拍摄部分宣传材料,这个没问题,协助子公司在中国大陆进行品牌推广也ok
可是参加国际的各种赛事,他就不干了。
他现在天南海北的到处钓鱼,哪有那么多功夫去参加各种钓鱼比赛呀。
再说,现在拿了国际垂钓大赛的冠军后,在林扬看来,国际上的各种钓鱼赛事,也就那么回事。
虽然商业化比国内台钓要强一点,普通钓鱼民众的积极性蛮高,但是在技术性跟专业性上,他并不觉得有多先进。
像开船在淡水湖里钓大嘴鲈这种,或者是钓巨人石斑,这种钓鱼比赛玩个一次两次还行,如果一直玩这个,那将毫无意义,因为对林扬来说,这东西没有任何挑战性。
他更倾向于钓不同的鱼种,而不是专注于一两种。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林扬依靠张林介绍的一个专业法务律师团队,跟威尔公司的签约团队进行了两次正式的会面沟通。
在他的坚持下,大部分代言人条款得到保留,而参加国际赛事,外加不少附属条约有可能引起争议的部分,在专业律师的建议下删除掉了很大一部分。
最终的签约代言费180w美刀一年,林扬成了威尔游艇船舶公司的品牌代言人跟宣传推广大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