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大矛喜欢:恰恰因为这是“航帮”的东西,恰恰因为这是杀了“航帮帮主”才能得到的东西。“木叶家”赠“航帮巨船”给“风家”,那意味着:“西北”最大的势力、“天河”最大的势力,一同在他“风大矛”面前——低头!
叶玄没去附和风大矛的豪迈,在他不容抗拒的气场面前,勉力维持着自己的节奏:“成了亲兄弟,更要明算账。风大哥,择日不入撞日,我们谈个生意可好?”
“啊。啥生意?”
“要么血本无归,要么一本万利的生意。话多,边喝边聊?”屋内四人全都站着,实在没个谈生意的氛围。“莫问塔”原是个酒楼,现下厨房已经没了,地窖中的好酒却还未及搬走。
“好。带着酒,去我船上聊!”叶玄与残影相顾愕然,都觉这风大矛……粗犷之下倒真有几分童趣。这才一口茶的工夫,竟已等不及要去看他的新玩具了。
巨船停泊的河港与“莫问塔”相距甚远。风大矛座下,一匹同样干枯高瘦,与主人神形俱似的“姜黄”,一路风驰电掣、横冲直撞。这是“草原”与“沙漠”交界处常见的马种,名唤姜黄,毛色姜黄;奔行迅猛,耐力极佳。缺欠处在于,此马种性情过于暴烈,即使自幼阉割,仍会时常炸缰。
白衣白裤的叶玄,骑一匹高头白马随在风大矛身后。他不愿剐到路人,又不能落得太远,一时狼狈不堪。四人之中,属叶玄骑术最差,残影和木青儿各乘一匹枣骝色骏马,跟上叶玄并不为难。
四骑奔出十数里后,残影终于断定:这风大矛真的是只身前来,手中无刀、身后无人。何等的自负,何等的狂妄!
…………
“嘿,真是他娘的好东西,就当个宅子住也不委屈。”如今的风大矛,早已不是“大漠深处”那个除了“一身蛮力”和“三个弟弟”之外,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少年。他已住在了全天下最富庶的地方,见过了全天下最豪阔的商贾。然而“航帮”的楼船之大,内里装潢之奢,仍远远超过他的预想。
“嗯,这么好的东西,没捂热就送了人,还真有点儿舍不得。要不你还我一艘?”风大矛、叶玄与残影三人,先后走出楼船三层的“主舱”,来到一处极适合赏景的宽阔甲板之上。说是甲板,几乎像个庭园。木青儿则独自留在一层甲板上,一手持剑、一手扶拦,望着“丰临运河”发呆。
“哈哈,那可不成!我、老四、沙雁、秀秀、包子、小金、土龙,一人一艘,没有多余啦。”这七船的归属,风大矛已在心中分配好了。
残影没有坐在叶玄身边,也没有垂手侍立。她坐在墨色石桌的另一侧,乖巧地为二人斟着酒,自己也饮。其实她根本不用带酒,船中的藏酒与“莫问塔”地窖里的相比,只好不差。七艘巨船,每一船上的水手、仆役便将近百人,这哪里是船,分明是七只吞金巨兽。
“说吧,什么生意?”三人将碗中淡黄“谷酒”一饮而尽,说开了正事。
“海上的生意。”叶玄面色平静,缓缓开口道:“我想弄几只船队,去看看东边和南边究竟有些什么。当然,我自己是不去的。这种送死的事,自然是花银子送别人去死。要探‘默海’,小渔船肯定不行,需在海岸处修建‘船坞’和‘船港’。我虽是新来的,也懂规矩。这事得你同意才行。”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风大矛对此有些惊奇。但他没念过书、没读过史,因而初听此语,并没有惊奇到“薛瑞”那种地步:“不错。海上的事、海边的事,都得我同意。我为什么要同意呀?”
“渔夫打鱼、盐客晒盐,都要交租给你。我不特殊,也不例外:每年,一万两黄金。”
风大矛的瞳孔微微缩了一下。“汪屠”每年给他的全部供奉加在一起,也不足此数。但他没有立即答应,他很清楚“木叶家族”和“汪屠”有着怎样的不同。
“叶老弟,你为何要干这事啊?”风、叶二人均不知对方年岁,但风大矛成名晚于叶玄。如果他不是百多岁才开始练气的话,依常理推断,他大概比叶玄小些。然而在“莫问塔”初一见面,他就毫不客气地将叶玄喊成“叶老弟”,叶玄也仿佛理所当然地,在风大矛收下自己的赠礼后,将“风兄”改成了“风大哥”。
“顾长卿,已活了七百多岁。哪怕‘蝗灾’的天限就是如此,哪怕他明日便‘老’,粗算下来,我也还有五百多年可活。五百多年呐,风大哥。五百多年,我该干些什么?就一直蜗在西北,当个枯荣城主?不甘心,实在不甘心……
可是不甘心能怎样?什么时代了,难不成还能打天下,当皇帝吗?别说我当不了皇帝,就算当上了又如何?‘一统天下’这种事,八千多年前罗摩家的人就已干成过一次。
这世上的福啊,旁人享过一次,自己再享,总归差那么点儿意思。我翻烂了上千本史籍,最后发现,这古往今来,连‘皇帝’也干不成的事就只有两件:通天、探海!通天咱不敢想,那就只剩下‘探海’一事,还能容咱赌上一把!”
风大矛的神情变得凝重了些。自见面起,残、叶二人还是头一次见到他沉默。“叶老弟,小看你了。罚一碗。”说罢,风大矛将碗中谷酒一口喝干。
武人根本喝不醉,原谈不上“罚酒”一说。但后来发现,也谈得上。谁先去尿,谁就丢脸。叶玄与残影没有让风大矛独饮,也随在他之后,喝干了碗中谷酒。
“我要是不同意,你想怎地呀?”说到此处,风大矛外放的豪气陡然收敛,目中透出让人不敢直视的凶光。
叶玄没有针锋相对去迎接风大矛的目光,正如他当年避开了徐飞的。
“哼,当然是想仗着人多,把你弄死。”一语言罢,叶玄自嘲一笑,这才让两道如奸商般精明、市侩的目光与风大矛的眼芒相撞。
“可惜生意人胆小,舍不得本钱啊。自从杀了胡亢,这些南方人…都当我是个亡命徒,可他们却故意忘了我是如何退避,胡亢又是如何逼我。你若详察过那件事,就该知道我不怕低头、不怕丢脸,更不怕绕远!
天下之大,不是只有你一处靠海。我能从‘枯荣’迁到‘丰临’,自然也能搬去‘烟波’或者‘天默’。怎么算,最好的选择都不是跟你玩儿命。只不过……”
叶玄故意沉默了很久,才又重新开口:“风大哥,咱们先不谈钱,也不谈脸面。我只想问你:我不甘心,难道你就甘心吗?当然,我瞧得出,你挺满意现在的日子。可是,如果不用付出太多,就能得到很多,难道有什么不好吗?
我不是说那每年一万两金子。我是说:一万年后,茶铺里的说书人,会讲些什么?永远会有人记得狼王‘髯蓠’、凉祖‘罗摩苦’,后人大概也不会忘记史上第一个‘蝗境’武夫——那个敲响了‘帝国丧钟’的‘安修’。
可一万年后,哪个会知道徐飞是谁、胡亢是谁、梅容是谁、风大矛又是谁!你半点都不想一万年后,甚至五万年后,史书上有你的名字、茶铺里讲你的故事吗?半点都不想吗!”
风大矛的面容有些僵硬,目中的凶芒,渐渐转为混沌。他从来没想过这样的事。
他出生在整个天下最最贫瘠的沙漠腹地。那是一个“草原游骑”连抢都懒得去抢的地方。爹娘死后,他最大的心愿,就是带着三个弟弟离开那个鬼地方。不久后,二矛和三矛被“沙狼”吃了,他抱着四矛钻入荆棘丛内,眼睁睁看着,无能为力。没有人会相信,他最初练气是为了找狼报仇!
后来,他用自己做饵,撕碎了数不清多少只“沙狼”。他吃狼肉、喝狼血、嚼狼骨,连狼毛也吞!
再后来,四矛大了,他也“满了”。二人走出大漠,神挡杀神,蝗挡杀蝗!
如今的日子,比他当年想象中最好的,还要好上千倍。吃不尽的羊肉、饮不尽的清水、干不尽的美人;身边有四矛、有沙雁;有肯为他拼命的包子、小金、土龙,还有肯为他做任何事的秀秀。他很满足!
最远最远,他想过几百年。他希望几百年后,四矛已经老死,自己仍然年轻时,身边围着好多好多四矛的孩子,孩子膝下,还有孩子。
可刚刚,这个穿白衣,叫叶玄的人,问他想不想一万年、五万年……想,还是不想呢?
“哎?不对吧。就算成了事,书上也是写你!我一个收租的,跟我他娘的有啥关系呀?”时间太短,风大矛没能想清楚一万年的问题,但他发现了眼前的。
“木风商团。”叶玄沉声,一字一顿:“如果真能画一张新的‘天下舆图’出来,完成这件事的商团,名叫‘木风商团’。木叶家的木,风大矛的风。另则,除了每年旱涝保收的一万两黄金,若海中真能探出什么好东西,赚了银子,你占两成。”
风大矛仰头干掉了碗中的酒,这一回叶玄没有陪。残影帮他倒满,他又喝干。一连三次之后,狠狠将酒碗一摔:“这买卖,干了!”
“风大哥,爽快。”残、叶二人也将谷酒喝尽,终是没有学着绿林好汉的样子,将空碗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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