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军团先锋营的主官恐爪副统领已经将布达维尔镇上的居民全部处死了,并纵火将这个镇付之一炬。
“人类还真是孱弱啊,哈哈哈哈……”
这只恶魔有三米高,庞大的身躯重达一吨,像一座行走的肉山,双腿粗壮,脚掌厚实。最让人瞩目的是他的双手,十根手指粗长有力,指尖上生长着半米长带有弧度的指甲,这指甲呈四棱锥一般,内刃锋利,左右棱边和指甲背呈现出一种带有金属光泽的紫黑色,锋刃处呈猩红色。黑红搭配在一起,既邪魅又戾气十足!
拥有这一对令人窒息的利抓,使得恐爪这个名字成为死亡的代名词,他是萨度因手下最疯狂最凶狠的先锋官,随着萨度因地位提升,恐爪的名气也越来越大。
“副统领大人,卑职已经将镇上所有被处死的人类的左耳割了下来,一共有4372只。”
副官铁颅将一只带血的皮口袋送到恐爪面前,恐爪将皮口袋挑起来,张开大嘴将满满一袋子带血的耳朵吞了下去,用力咀嚼着,“嘎吱嘎吱”带响。好一会儿才把嘴角的鲜血舔干净,墨蓝色的丑脸上露出一副满意的笑容,随手把空聊皮口袋扔到地上。
“铁颅,下次再多收集一些,这么一袋不尽兴。”
“是,大人,我们抵达斯德维尔城之前还会经过一个叫做黑泽明斯的镇,据那里有一万人类。”
“好好好,下令整队吧,目标黑泽明斯。”
三千饶恶魔战士整装待发,队伍当中不仅有武装到牙齿的重甲步兵,还有一队两百人规模的地龙骑兵。地龙是龙族的远亲,除了头部带有龙族的一丝影子之外,它的身躯就像一只土黄色的大蜥蜴。成年地龙的身长可以达到十米,尾巴就要超过四米,扫尾一击是地龙最有力的攻击方式。地龙全身着甲,头上有专门打造的,镶嵌利刃的精钢覆面,从正面只能看到一对恶毒的眼睛。地龙背上的骑士,一手紧握缰绳,一手端起七米多长的霸龙枪,威风凛凛,煞气十足!
而副统领恐爪有他的专属坐骑,一只体长二十米的魔化地龙王,这头地龙王的脊背和关节上都生出半米多长的灰白色骨刺,爬行间骨刺相碰发出带有节奏的“咔咔”声。地龙王同样全身着甲,背上驮着一个两米宽、四米高的纯金王座,恐爪大马金刀的坐在王座上面,不牵缰绳,不持武器,只要他跺跺脚,地龙王就能明白恐爪的意思。
副官铁颅骑乘一匹梦魇魔兽前头开路,恐爪和他的地龙骑士们紧随其后,最后是两千八百人规模的重甲步兵。重甲步兵名副其实,他们盔甲和武器的重量加在一起要超过两百斤,如果没有过饶体魄,别提战斗了,行军都成问题。而这一队重甲步兵,全副武装的情况下急行军,可以日行百公里,人类的体魄在恶魔面前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队伍行进过程中,队列整齐划一,方阵如同经过精心剪裁一般。长枪如林,行进如风,侵略如火,不动如山,这是一支拥有灵魂与个性的军队!午夜时分从布达维尔镇出发,每隔两个时队伍停下来休息半个时,上午九点左右,先锋营停在距离黑泽明斯镇正北方向五公里处的高地上休整。副官铁颅派出一队侦察兵,将黑泽明斯镇周围十公里范围内的一切信息汇总,制成沙盘呈献给恐爪副统领。
“大人,这里是黑泽明斯镇,规模上要比布达维尔镇大得多,城镇周围有一圈四米高的土墙,外砌毛石,内堆夯土,地龙骑兵们冲不进去。”
“嗯,城墙外面有护城河,变相拔高城墙高度,城门有几座?”
“正北,正北两座主城楼,高约六米,宽四米;西南,西北,东南各一座辅城楼,高约五米出头,宽仅三米。”
“镇子里有多少守军?”
“据俘虏交待,镇子里仅有正规军五百,农兵两千。但是,镇内有一个名叫要塞雄狮的人类佣兵团长年驻扎,这个佣兵团一千人规模,战斗力还要超过正规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