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凌湛是那么不够朋友的人吗?”男子慵懒的笑了,话虽这样说,其实他还真是很想扔下这家伙,回公司去。这个时间,卓然应该还在加班吧。
方敬东似放弃了之前在公司内部压制他的打法,改从正面战场与他争锋,这几天抢市场,可是抢得凶着呢。
公司里的事情都扔给了她,一定也忙得不可开交吧,还真想现在就过去她那里。
“兄弟,我都追了她五年了,但是那女人的心似石头做的,你试过被一个女人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吗?”薛之凝似有些醉了,没头没尾的说,他就是感觉心里憋闷,想找个人倾诉一下。
“试过。”凌湛陪着喝了口,还真是多亏了叶轻云给他的药,胃病似已经好了很多,否则还真没法陪他在这里闹腾。
原来是女人的问题。
他小薛少年纪轻轻,风流倜傥,正值春风得意的时候,竟也会因为女人的问题烦恼吗?
没想到,这小子竟还是个痴情的。
被女人一次又一次的拒绝,他怎么会不知道那种感觉,自己喜欢的女人,到现在不还在拒绝他吗。
“试过?”薛凝之也是一愣,他与凌湛认识的时间虽然不长,却很对脾气。商场上似乎每个人都带了一张面具,而他却是难得的真性情,他脸上一向挂着慵懒散逸的笑,像是永远都没有烦心事一样,怎么?
难道,也会有女人的事情让他烦恼吗?
还真是断肠人在天涯,同命相连的腥腥相惜。
“那今天找你喝酒还真是找对了。”之前,这小子也算是有意接近自己的,目的就是薛家的永兴卖场,但是,他却很磊落,从来都没有掩饰过自己的动机。
他算交下了他这个朋友,把他推荐给大哥。但是方辰内部管理混乱,各方势力纠缠不休,薛氏是正经的生意人,通常是不会选择这样的合作伙伴的。
却没想到这家伙,不知用了什么方法,竟然可以说动大哥,把全球卖场日用品独家供货权都给了方辰。
“你知道我喜欢的女人是谁吗?”
“谁?”
“南宫倾玥,那个妖精一样的女人。”他一面喝着酒,一面喃喃的说着。“我不是骂她是妖精,只是那个女人太奇怪了,我五年前遇见她时,她就二十出头的样子,如今五年过去了,她似一点都没有变过,还是当年的那个样子。她美丽的就像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她就像是毒品一样,喜欢了就不可自拔。我大哥你知道吧,冰人一个,但是遇见她以后,变成什么样子了,那女人就是男人的毒药—”
南宫倾玥?
原来薛家这两兄弟同时喜欢的,竟然是南宫家的那个女人吗?
他是没怎么注意她有多美,因为在自己的心里,只有那个叫卓然的女人,才是他的毒药。
毒药,这词形容的还真是贴切。
曾经,枪林弹雨中,几次生死边缘,照片上女孩的笑脸,是他生的希望。回国后再遇,爱上她,已是注定。
“再过几天,就是南宫家的梦都之夜了吧?”每年这个时候都会举办一次,南宫家的人一向高傲,很少与外人接触,想要见她,就只有梦都之夜了。
难怪A市的名媛俊杰、甚至是商界精英都以能够收到南宫家的请贴为荣。因为,梦都之夜,不只是场普通的舞会,在这一天,南宫家会敲定下一年的订单,并且会开放海上通道的一次使用权。
当然,就算与这两项都无缘,也可以借此机会,与各方精英交流一下。
总归是受益也是匪浅的。
“是啊,从十年前开始,最早好像是南宫家主想要替女儿择婿才举办的,但是,后来不知从什么时候,竟变成了商界的一个盛典,而且每年都会特别送出个神秘大礼。至五年前倾玥接手南宫家,这个礼便送给了与她跳第一支舞的那个人。”
第一支舞?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我第一次遇见她,就是五年前的梦都之夜,她选了我做她的舞伴,那一天她特别的漂亮,而我就是在那时爱上了她。”薛之凝似沉浸在对往事的回忆里,那一天她穿着绯红色的裙子,似梦的精灵,她向他伸出手,带着迷离的笑意。那一年自己才二十三岁,才刚踏进薛氏集团,少年的青涩还未退去,却不自觉的迷醉在她的柔情中,一曲终了,却仍迟迟不愿离去。
但是,那女人却毫不留恋的翩然而去,再后来,他才知道,她之所以会选他,是因为薛之毅苦追了她两年,而他是他的亲弟弟。
但是,他不管,虽然是她开始的,却由不得她结束,而自己这一追就是五年,但是,那女人却依旧不为所动。
这两天他知道她回了梦都,带着久别的喜悦,和自己能够想象的浪漫去找她,但是她只是冷冷的告诉他,她南宫倾玥这一辈都不可能爱上他。
还竟让人给他轰了出去。
他一直都知道,她是无情的,只是,如今终于发现,那个女人的心,硬如磐石。
“可是,就算她的心是石头做的,我这五年掏心掏肺的对她,也应该热了吧。”薛之凝随手又拿起一瓶,一仰头直接灌了下去。
凌湛这会子算是真的有些可怜起这小子了,他似动了真情,而对方却是块,捂不热的石头。
自己总算还是幸运的。
毕竟他的那块
似乎,已有了捂热的迹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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